李庄子二期回迁安置

李庄子二期回迁安置属于河北省-沧州市行政区,经沧州市批准为城镇住宅-普通商品住房用地,供地方式为拍卖出让,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,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,土地级别为三级,电子监管号1309002023B00432-1,土地面积45762.790000㎡,建筑面积114406.9750㎡。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2.5,下限2;建筑密度上限20,下限。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(45762.79㎡);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(/) 。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-03-24,成交价26084万元,约定交地时间为2023-04-21,预计2023-09-23开工,2026-09-23 竣工。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。
行政区河北省-沧州市电子监管号1309002023B00432-1
项目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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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面积(㎡)45762.790000建筑面积(㎡)114406.9750
约定容积率-上限2.5约定容积率-下限2
绿化率 下限:35 上限:--建筑限高 下限:-- 上限:54
建筑密度 下限:-- 上限:20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(45762.79㎡);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(/)
土地用途城镇住宅-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地方式拍卖出让
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房地产业
土地级别三级土地使用权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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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价格(万元)26084约定交地时间2023-04-21
约定开工时间2023-09-23约定竣工时间2026-09-23
实际开工时间2024-09-23实际竣工时间2027-09-23
批准单位沧州市合同签订日期2023-03-24